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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误导、使用极限词用语……浙江公布一批教

今天(7月14日),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多起教育培训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。今年以来,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,查处多起教育培训领域违法广告案件。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违法广告公示制度》等规定,分别涉及虚假误导,明示教育培训效果,使用限制字词,使用受益人形象或姓名的推荐证明等违法情形

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浙江省市场监管厅将围绕民生热点领域,继续加大对广告市场的执法和监管力度。通过此次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,希望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予以警示,严格自律,依法开展广告审查发布工作,自觉遏制违法广告行为;还提醒消费者进行筛查和预防,监督举报。消费者遇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,可拨打热线电话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(浙里办App)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
杭州雪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

为增加跨境电商培训课程的销量,各方通过互联网平台投放招生引流广告,在互联网平台上以试听公开课的形式进行推广。引流广告中宣传“限制报名优惠”、“0个基础新手也可获包月+”等虚假内容,在引流广告中捏造“学生成功案例”、讲师职称、培训效果等虚假内容。试课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,2021年4月,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钱塘新区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消除影响,处以罚款20万元。

浙江启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衢州思雨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

衢州思宇广告有限公司参与浙江启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制作,发布含有“启升教育新高考规划研究中心...签包录取”等内容的广告在广告商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上,其中“签名包录取”是明示或默示承诺升入高等教育、通过考试、获得学位或资格证书,或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教育和培训的效果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条。四相关规定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,2021年5月,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罚款10万元。

临海市杜桥镇瑞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

当事人为提高暑期班成绩而招收学生,并在自营公众号发布“年度培训+人数,临海一号”广告,其中“临海??一号” " 构成限制条款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(三)项的规定,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,2021年4月,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,并处以罚款7万元。

义乌市丑城学材校外教育指导站发布违法广告

为增加知名度,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制作并发布的信息载有“2016年,学生1对1高考辅导教师人数增加50分,增长36%; 30分,17%;提高80分,20%;提高30分,26%;2016年,2016年中考1对1辅导学生人数增加30分,36.5%;增加80分,11.9%;30分以内,21.6%”等内容广告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,是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的行为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,2021年5月,义乌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2万元罚款。

杭州天武社华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

该党在58同城App发布广告,内容包括“成人爵士舞网红抖音成人培训包、就业包”等内容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,是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的行为。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,2021年1月,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消除影响,并处罚款1.8万元。 .

义乌孔文文创工作室发布违法广告案

为加强企业宣传,有关各方印制了《孔文教育黄某勤浙江大学(985、211名校)学士》孔文核心团队之一孔文财务总监、初中英语六级-明星特级教师,高中英语六星级特级教师,12年教学经验。研究方向。高中三年级英语核心年级。初二、三年级成绩合格学生获批提前。成功学员:张某男(经一中提前批)...”等内容广告宣传单,并在营业场所墙贴推广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,属于以受益人名义的宣传行为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2021年5月,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,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处1.5万元罚款。